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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3 年学生毕业生实习工作安排的通知
2013-02-26 00:00:00   信息工程系

各班级:

教学实习是培养学生适应社会、锻炼学生综合技能与全面素质的重要实践性环节,是教学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保证,为了确保实习工作的正常有序进行。现将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习要求

(一)按专业实习大纲要求制定毕业实习实施计划(包括实习时间、实习地点、带队教师、学生实习安排表等),于本学期第18周前交教务处备案。

(二)各班应成立实习领导小组,由班级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全面负责毕业实习的布置、安排、检查、督导工作。

(三)在本学期结束前安排毕业生工作会议,对毕业生的就业和毕业实习与毕业设计的有关事宜做出安排。

(四)做好实习前的准备工作,结合教学实习基地的组建,提前落实实习单位。

(五)毕业实习的学生到教材科领取相关的实习材料。

二、实习方式

(一)拟采取分散定向实习方式,原则上要求各班级相对集中,不宜分散。根据各班实际情况实施各自实习的方式,最终统一交由各班负责人,各班负责人确保实习学生能按时完成实习任务。

(二)各班负责人要随时和学生保持联系 ( 要有学生的电话、手机、 E-mail等联系方式 ),加强与学生联系与管理。

三、实习时间

(一)根据各专业教学计划,学校总体安排, 2013年2月25日开始实习。

(二)学生实习时间 18 周,实习时间从2013年2月25日至 5月28日。

(三)各班实习时间严格按教学计划执行,最迟返校时间为5月28日。如遇特殊情况,另行通知。

(四)各班如有变动,需以书面形式报教务处批准并备案。

四、实习实施

(一)各班应做好实习动员工作,讲明实习的目的和要求,宣布实习纪律。

(二)学生实习期间,各班主要负责人要进行巡视、看望、了解、检查指导。

(三)实习结束后,各班带队教师应做好实习总结,并以书面形式交教务处备案。

五、实习纪律

(一)学生必须严格按照实习计划的安排,努力完成各项实习任务。

(二)强化安全意识,学会自我保护,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三)严格遵守各实习单位的作息时间,不得无故迟到、早退,实习期间不得请假,如需请假须经带队教师或实习单位领导的批准,无故或未经请假缺勤者,或学校(巡视)教师和系领导巡视时发现不在岗,以旷课论处并记入实习鉴定。

(四)自觉遵守实习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爱护公共财物,提倡文明礼仪,维护学校声誉。

六、后期工作

(一)2013年5月28日全体实习生返校,请各班班长统计到校人数。

(二)5月28日——6月10日,以班为单位,由班长组织本班学生开展实习总结和交流。

信息工程系

2013年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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