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为进一步加强诚信教育,深入挖掘大学生先进典型,集中展现我院大学生诚实守信、自立自强、感恩奉献的优良品质,提高资助育人成效,现决定开展“诚信自强之星”评选活动。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单位
计算机与信息技术学院
二、评选条件
1.获得过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奖助学金、临时困难补助、学校奖学金等资助的全日制在校学生。
2.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政策方针,有浓厚的家国情怀。
3.学习成绩优良,无不及格现象,踊跃参与各类活动以及社会实践,热心公益,能够在青年学生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4.诚实守信、自立自强、拼搏进取,无违反校规校纪等不良记录,具有优良的诚信品质和道德素质。在面对贫困、疾患、残障、自然灾害等各种艰难境遇或挫折时,能够自信乐观、积极应对,具有突出的诚信、感恩、自立自强相关事迹。
三、评选安排
评选活动经班级和学院初评后向学校选送4名。
1.学院初评。5月31日-6月10日为学院初评阶段,在个人自荐和班级推荐的基础上,各班级根据评选条件进行初评,于6月10日前向学院推荐候选人,一个班级推荐2人。推荐的候选人电子版申报材料(包括《“诚信自强之星”评选登记表》、相关支撑材料、本人近期生活照)压缩打包以班级为单位报送给学生会勤保部。由学院组织评选出4人报送学校参加校级评选。
2.表彰宣传。对评选出的“诚信自强之星”颁发荣誉证书,对4名学生的先进事迹进行宣传报道。
四、活动要求
各班级要认真组织初选,确保评选活动公开、公平、公正,确保推荐的候选人材料真实,事迹突出、典型。一经发现造假,将取消评选资格。
附件:2022年度“诚信自强之星”评选登记表
计算机与信息技术学院
2022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