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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校学生缴纳郑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的通知-河南财政金融学院
2025-10-29 16:34:13  

各学院: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等关于进一步提高高校学生医疗保障质量的通知(发改办就业〔2024〕1096号)》《郑州市医疗保障局郑州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郑州市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税务局 关于明确2025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的通知(郑医保办〔2025〕44号)》等文件要求,接郑州市医保局通知,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我校在校学生缴纳郑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缴费对象

在校生,有困难身份认定学生除外。

二、缴费时间

即日起至2025年12月25日。

三、缴费标准

390元/(人•年),可按学制一次性缴纳至毕业年底。

四、缴费方式

1.通过“郑好办”APP缴费。

手机搜索“郑好办”APP下载并登录后,搜索“税务一件事”,选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按照系统提示完成缴费。

2.通过“电子税务局”APP缴费。

手机搜索“电子税务局”APP下载并登录后,在“点击进入社保费”模块中,选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缴费”,按照系统提示完成缴费。

3.通过“河南税务”微信公众号缴费。

手机搜索“河南税务”微信公众号加关注,实名登录后,点击“微服务”-“社保费缴纳”“居民医疗保险缴费”办理缴费。

4.通过“河南税务”小程序缴费。

登录微信、支付宝搜索“河南税务”小程序,选择业务类型为“居民医疗保险缴费”,按照系统提示完成缴费。

五、注意事项

1)缴费390元/(人•年)是大学生医保400元/(人•年)是居民医保,缴费时要确认。

2)属于有困难身份认定的学生可在原户籍地进行参保并享受当地有关医保参保费用补助或减免政策,不需在学校进行重复缴费参保。

3)在学校缴纳医保费无需重复在户籍地缴纳医保费用(因医保联网只能在一地享受参保待遇);

4)在户籍地参保不享受学校门诊统筹报销待遇。

六、缴费人数统计

为配合郑州市医保局及税务局大学生医保的征缴工作,请各学院大学生医保负责人于11月15日统计学生缴费人数,11月30日、12月15日、12月25日统计新增缴费人数,填入下表:【腾讯文档】大学生医保参保人数统计

https://docs.qq.com/sheet/DTHpUaUdSS3JFVVdn

七、优惠政策

在校学生参加郑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简称大学生医保”)可享受优于普通市民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待遇。主要包括以下优惠政策:

1.按照郑州市政策,大学生按参保当年个人缴费标准实行按学制一次性“趸缴”上学期间所有年度的医保费用,此后如因上级政策原因提高个人缴费标准的,提高部分由郑州市财政予以补贴(财政补助按照郑政办2023〕26号有关规定执行),大学生个人无需补缴。

2.可享受门诊统筹报销待遇:在校医院就医可直接享受医保报销待遇,医保基金支付90%,个人承担10%;校外就诊医保基金支付70%,个人承担30%。需备齐相关材料参与学校集中报销(具体时间请关注学校官网公告通知)。每年度报销额度为600元/年/人。

3.住院就医“全国无异地”“一站式直接结算”:在郑州市医保定点医院就诊不需要转诊可直接前往医院住院就医,享受河南省最好的医疗资源;全国住院就医无需转诊免备案,可直接进行异地住院报销,不降低报销比例。无法直接结算的,先行垫付住院费用,返郑后可在郑州市各区政务大厅医保服务窗口办理手工报销业务;

4.折算职工医保年限:大学毕业后参加郑州市职工医保的,1年大学生医保缴费年限可折算为6个月的郑州市职工医保缴费年限。

学校医保咨询电话:

0371-66078232(龙子湖校区)

0371-85305008(象湖校区)

郑州市医保局咨询电话:0371-12393。


校医院

2025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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