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要求
1、开题报告、论文提纲、论文结构等具体内容,由各学生和指导老师联系进行撰写。
2、学生在答辩前到自己论文的指导教师所在组查询答辩时间,准时参加答辩。
3、没有按时按要求完成毕业论文任务的同学不能参加答辩;
4、毕业答辩完成后,各答辩小组务必将学生答辩成绩于4月25日前交系办公室。
二、成绩评定
毕业论文成绩采用五级计分(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评定,答辩委员会应参照指导教师评分、评阅人评分、答辩小组评分三部分成绩综合评定学生的毕业论文,以上三个评分均应以百分制计分,然后按照指导教师评分占40%,评阅人评分占20%,答辩小组评分占40%的比例折算成五级计分的总成绩。为防止评分偏高偏松,应适当控制比例,优秀不超过10%~15%,及格和不及格占10%~15%。凡袭用他人成果者,按作弊论处,不准参加答辩,成绩按不及格计。
三、时间安排
2011年12月1日—12月18日,根据参考选题初定论文题目;班长收集论文题目并交系办公室;系毕业论文指导小组根据初选题目为同学安排指导教师;
2011年12月20日—12月31日,学生与指导教师联系、见面并商讨、择定论文题目,同时撰写开题报告;
2012年1月7日—3月1日,收集资料、文献综述;
2012年3月1日—3月20日,开题报告及论文提纲
2012年3月21日—4月10日,论文初稿;
2012年4月1日—4月15日,定稿;
2012年4月15日—4月20日,论文评审及答辩。 |